※ 大夢法師:四聖諦三轉十二行無上菩提心要(2)
○17.無我相經:此經講於波羅奈附近的鹿野苑,就在佛 陀講轉法輪經後的第五天。
經言: 那時,世尊告訴五比丘說: 諸比丘,色身不是我。諸比丘,如果色身是我, 那麼色身就不會遭遇疾病,而且人們可以控制此色 身,說道:『 讓色身成為這樣,不要讓色身成為那 樣。』然而,諸比丘,因為色身不是我,所以此色 身會遭遇疾病,人們是不能控制色身的,而能說道 :『 讓色身成為這樣,不要讓色身成為那樣的。』 此段說明色法的這種無我本質是「不自在」,意 即色法不會依個人或自我的意願而生起;它們是由 於心因緣和合而生起,由於心因緣壞滅而壞滅。是 本昔先行所作所思所願之因緣而生。
接著佛陀又教導其餘的四蘊如下: 「受不是我。諸比丘,如果受是我,那麼受就不 會遭遇受苦,而且人們可以控制受,說道:『 讓受 成為這樣,不要讓受成為那樣。』 「想不是我。諸比丘,如果想是我,那麼想就不 會遭遇想苦,而且人們可以控制想,說道:『 讓想 成為這樣,不要讓想成為那樣。』 「行不是我。諸比丘,如果行是我,那麼行就不 會遭遇病苦,而且人們可以控制行,說道:『 讓行 成為這樣,不要讓行成為那樣。』 「識不是我。諸比丘,如果識是我,那麼識就不 會遭遇識苦,而且人們可以控制識,說道:『 讓識 成為這樣,不要讓識成為那樣。』 然而,諸比丘,因為識不是我,所以識會遭遇苦 惱的識知,人們不能控制識,說道:『 讓識成為這 樣,不要讓識成為那樣。』 因此五蘊都是無我而不自在的,不是我們所能控 制的。它們本是無常、無我的本質。 然後佛陀以問答的方式來開示,此乃為記說。 「你們認為如何,諸比丘,色是常的或無常的? 」…
「無常的,世尊。」 「既然是無常的,那麼它是苦的,還是樂的呢? 」…「苦的,世尊。」 「既然它是無常的、苦的、變化不定的,那麼, 如此地看待它是否適當:『 這是我的;這是我;這 是有我、我的相屬』…「當然不適當,世尊。」 當佛陀問五比丘色法是常或無常的問題時,他們 清楚地覺照到色法是無常的,因此回答說無常的, 世尊。」接著佛陀再問: 「你們認為如何,諸比丘,受是常的或是無常的 呢?…想是常的或是無常的呢?……行是常的或是 無常的呢?……識是常的或是無常的呢…」…「無 常的,世尊。」
「因此,諸比丘,對於一切的色,不論是過去的 、未來的或現在的,內在的或外在的,粗的或細的 、美好的或醜陋的、遠的或近的,都應當以智慧如 實地看待它們:『 這不是我的;這不是我;這不是 有我、我的相屬。』 同樣的方法也適用於受、想、行、識,因此佛陀 開示說: 「對於一切的受……對於一切的想……對於一切 的行……對於一切的識,不論是過去的、未來的或 現在的,內在的或外在的,粗的或細的、美好的或 醜陋的、遠的或近的,都應當以智慧如實地看待它 們:『 這不是我的;這不是我;這不是有我、我的 相屬。』」
佛陀繼續開示說: 「諸比丘,具備如此的認知之後,善學的聖弟子 對色厭患,對受厭患,對想厭患,對行厭患,對識 厭患。如此厭患之後,他遠離欲染。遠離欲染之後 ,他得到解脫。得到解脫之後,生起了如此的智慧 :『 我已經得到解脫。』他了解:『 此生已盡,梵 行已立,應作皆已作,不再受生後有。』 此無我相經可參閱雜阿含33.34.86.87經。
在本經中,佛陀首先解釋無常相,接著解釋苦相 ,最後才解釋無我相,這是因為無我相很難明白的 緣故。實修上,若從因緣集滅法去了知諸法因緣生 因緣滅,不見有我,更能如實了知五陰非我、非我 所有。 從這些問答當中,我們可以看出五比丘已經徹底 地照見色法並且了知色法是無常的,因此當佛陀問 他們說「色是常的或無常的?」他們已能夠輕易地 回答說是「無常的」。那時他們已能如實觀察覺知 色法的無常本質。
因此,如果想要證悟須陀洹果乃 至阿羅漢果,你也必須親身以如實正觀透徹地了知 色法的無常本質。 五比丘也如實覺知色法是苦的,且是一種不斷生 滅變化逼迫的苦。如果某事物受到不斷生滅逼迫, 我們能說它是樂的嗎?當然不能,五比丘能如是如 實地照見色法無常故苦的本質。 當五比丘在聽聞佛陀開示「無我相經」時,他們 能依循佛陀的教導而修行,當下如實觀照過去、未 來與現在、內在與外在、粗與細、美好與醜陋、遠 與近的色法,且交替地觀照這十一類色法為無常、 苦、無我。他們在聽聞佛法的當時,就能這樣透徹 地修行如實正觀,了知這三相三法。因此如果你觀 照十一種色法為無常、苦、無我,你就是在正觀「 這不是我的;這不是我;這不是有我的相在」。這 兩種「三相」的解釋法是一樣的。 由此聖弟子對十一種五蘊感到厭患,因為他清楚 地照見五蘊無常、苦、無我的本質。
五比丘因此真 實得到心慧解脫,盡諸有漏,了無執著,得證阿羅 漢果。 換言之,此五比丘自從聽聞《轉法輪經》之後, 他們就能於苦聖諦的自五受蘊出,透徹地了知十一 種五蘊為無常、苦、無我。他們在轉法輪的時間裡 一再反覆地觀照這三相三法。當他們證悟阿羅漢果 的現法智成熟時,佛陀再為他們開示這部《無我相 經》,令五比丘於此善法,得以更深入體會現法上 的真相,解行並進,如實地觀照到十一種五蘊為無 常、苦、非我、非我所的事實,乃能得證現法智證 樂的阿羅漢果。
○18.色法說:僅提供參考,勿落入瑣碎的迷思中。 依據南傳部派的說法,色法以微粒的形態生起。 這些微粒稱為色聚,它們可能比原子更小,吾人必 須有系統地修行地水火風四界分別觀,才能照見這 些色聚。 當吾人觀察色聚時,會發現它們一生起後就立刻 壞滅,然而此時還不應觀察它們為無常,因為吾人 還未徹底地破除色法的密集,吾人必須分析各種色 聚,以透視其中的究竟色法,將會發現每一粒色聚 裡至少含有八種色法,即地界、水界、火界、風界 、顏色、香、味、食素。有些色聚含有九種色法, 即前面八種加上命根色。有些色聚含有十色法,即 前面這九種加上淨色或性根色或心所依處色等。唯 有當吾人能如此分析色聚之後,才能透視到其中的 究竟色法,然後才能觀照它們的剎那生滅為無常。
那時就能輕易地照見它們的無常本質。 色法總共有二十八種,其中十八種是真實色法, 它們是如實觀的目標;其餘的十種是非真實色法, 它們不是如實觀的目標。然而,就在觀照色法時, 真實色與非真實色都必須觀察,因為若不觀察非真 實色,就無法照見真實色。舉例而言,若不觀察空 間,吾人就無法如實見色聚。蓋空間就是非真實色 ,而不是真實色,其他非真實色法的情況也應同理 類推,因真實色有形有體,非真實色無形無體,乃 相對於真實色的對比背景。 色法一生起後就立刻壞滅,因此它們是無常的; 它們一直受到生滅的逼迫,因此是苦的;在色法當 中沒有一個能控制或主宰的穩定的我存在,因此是 非我,非我所的。由於色法是無常、苦、無我的, 所以我們不能說:「 這是我的;這是我;這是有我 、我的相在」。 如果色法中有一個真實的我存在, 那麼色法在我的控制下,應當能穩定地長久存在。 然而,事實上色法一生即滅,因此它們當中沒有一 個不變的我存在的。
根據《中部.闡陀教誡經》的註釋,「這不是我 的;這不是我;這不是有我的相在」,這是三相三 法。其中執著「這是我的」是愛取;執著「這是我 」是慢取;執著「這是我的相在」是我取。 對色法的愛取通常透過認為色法能帶來快樂的錯 覺而產生的。當你正觀色法受到不斷生滅逼迫的這 種苦本質時,你就不會說「這是我的」。 因此,如 果你一再地觀照色法為「苦,苦,苦」, 達到相當 程度時,愛取就會消失。正觀色法為苦稱為「苦隨 觀」, 它與「愛取」是互相對立的。 對色法的慢取通常透過認為值得驕傲的色法是恆 常存在的錯覺而產生。當你正觀色法為無常時,你 就不會說:「這是我」,因為它一直在改變。你無 法在色法中見到「我」,如此你的驕慢就失去了立 足點,因此當你正觀色法為無常時,慢取就為逐漸 消失。這種觀法稱為無常隨觀,它與「慢取」是互 相對立的。 對色法的我取通常透過認為色法中有我的錯覺而 產生。當你照見色法為無常與苦時,就不會說色法 中有一個恆常不變的個我存在。藉著如實觀察到色 法的無常本質與苦本質,觀照到色法為無我,如此 我取就會逐漸消失,這種觀法稱為無我隨觀,它與 「我取」是互相對立的。
3.三轉無上菩提的法要…知、斷、證、修。 佛陀自印證已於四聖諦的三轉十二行,生法眼、智 慧、明察、正覺故,於諸天、天魔、梵天,沙門、婆 羅門,聞法眾中,證得超出三界,證得究竟解脫,已 證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無上等正覺,是為人 天最尊貴的無上士、人天師。 由佛陀的印證,可見四聖諦的三轉十二行,在說明 一切佛法的知、斷、修、證等四大法要,如同吾人常 聽說的聞法、思惟、修持、證道等學法過程,這裡所 說的知就是解知,了知,如實知法義、心識與苦法的 意思;所謂斷就是斷行,斷除集起因緣的意義;所謂 修就是道法的修持,止觀的修習,一切禪修的意義; 所謂證就是身作證,法作證,成就心慧解脫,成就諸 等覺地、寂滅涅槃的意思。
此知法、斷集、證滅、修道的四大學法修法的過程 ,是為修行無上菩提的四大法要步驟,知法就是法聖 諦的本義本事及苦聖諦的知苦從五受陰出;斷集就是 苦集聖諦的應斷無明與有愛;證滅就是苦滅聖諦的作 證寂滅涅槃、明解脫;修道就是苦滅道跡聖諦的修持 ,止觀四念處,實踐八正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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