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大夢法師:離苦解脫的18招(4)…現見法修四念處的觀行
11.如實體會承認自己的惱苦來自情執愛染:
徹底的體會到憂悲惱苦是來自於自身的情執愛染,自我主觀的無明習性,真實地面對自我,面對引起煩惱的自心相,此是斷除煩惱的必要條件。
如實承認煩惱的根源,可能來自愛欲,來自我所有的失落,來自無明的矇蔽等等,此種理解才能生出真正的出要志,有此出離煩惱的意志與欲望,方能如實地面對此等結果,找尋滅苦解脫之道。
12.反認同情緒與苦惱的轉化修習:
從意識上覺悟到引起苦惱的根源,不再認同惡法,不再與惡法相應,徹底開始轉化內在的心素,遠離惡法因緣的相續不斷,憂悲惱苦不令相續不斷。
苦惱的情緒會生起,就是吾人從心底認同了它,是以情緒就依照著此種認同認知而相對反應,是以要滅此等煩惱的第一步就是在理解到此重點後,開始反認同此一情緒,使此情緒的因緣不會在相續下去,如是方能進行心情的轉化的修習
,透過語言承認的釋放負面的情緒脾氣,透過另一種的新認知改變心素想法,生起能觀照自心的菩提道心,真正進入轉化心素的功課的修習中。
13.集中精神在工作上的正念修習:
此是轉入正念的修習,早期還加入了專注持大悲咒等修習,
使心遠離在苦事的顧念意執中,確實也發揮相當程度的效果,
也感應到冥冥中有人帶往學佛陀解脫正法的諸因緣路。
在禪坐中,在生活行動中,在持咒練習當中,儘量使自己保持在正念正知中,此亦是一種攝心在一境的修習,用正念護心離開顧念的煩惱心思中,使心不再散亂於焦慮不安中,能得身心止息的體驗與效果,因在正念的當下,自我暫時離開了,沒有那執取的自我,就沒有苦惱的存在,是以正念護心。
14.如實体會世俗生活責任的必要性:
對子女的責任,對工作的責任,對家庭的責任,對生活上情理法一些無可避免的責任的認知與承擔,激勵自己打起精神來做生命價值上很重要的一戰。
此種體認會令自己投注一些心思在生活工作中,暫時的遠離放下在惱苦的執取相續不放的情況,會逐漸減弱那相續惡化的力道,會勉勵自己打起精神來,才會有一股脫離煩惱苦受的力量,從內心產生出來。是以此亦是要能跳脫煩惱必有的認知之一,是生起出要志絕對的必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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